贵州补充完善峰谷分时电价:输配电价、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不参与浮动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月22日,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补充完善峰谷分时电价》的通知,《通知》提到,自2026年2月1日起,上网电价(交易电价或代理购电价格),上网环节线损费用参与浮动,输配电价(包括输配电量电价和容/需量电价)、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不参与浮动。
对直接参与批发侧市场交易的两部制工商业用户,不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对参与零售侧市场交易的两部制工商业用户,零售穿透部分用电量不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
原文可见: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补充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发改价格〔2026)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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