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储能市场规则征求意见:储能可双市场参与|实用指南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3月17日,山东能源监管办发布《山东电力市场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试行文件》提出,新型储能电站包括独立新型储能电站和分布式储能。其中,分布式储能可独立或以聚合方式参与现货市场。新型储能电站可选择同时参与电能量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或按日仅参与电能量市场或辅助服务市场。

参与现货市场的新型储能电站在具备实时调整条件前,实时市场执行日内市场出清结果。
本规则所称电力市场成员包括经营主体、电力市场运营机构和提供输配电服务的电网企业等。其中,经营主体包括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含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含储能企业、虚拟电厂、分布式电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智能微电网等);电力市场运营机构包括电力交易机构、电力调度机构。
独立新型储能充放电功率暂定为不低于5兆瓦,持续充放时间不低于2小时。分布式储能充放电功率暂定为不低于1 兆瓦,持续充放时间不低于2小时。
报量报价参与现货市场的分布式储能日可用容量参照独立新型储能执行。
长时响应型储能类聚合单元日内和实时市场执行日前可靠性机组组合及发电计划出清结果;短时响应型储能类聚合单元实时市场执行日内市场出清结果;直控型储能类聚合单元应参与日内市场出清,具备实时调整条件前,实时市场执行日内市场出清结果。
独立新型储能电站以报量报价方式参与现货市场,自愿参与日前市场经济出清。
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需申报运行日充电出力上限和放电出力上限,充电功率均以负值表示,放电功率以正值表示。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需申报运行日荷电状态(SOC)上下限范围、最小连续充电时间、最小连续放电时间、最小连续停备时间,荷电状态上下限值应介于 0%和 100%之间。
独立新型储能运行成本补偿费用纳入范围。因电网安全运行需要调用独立新型储能,且按调度指令执行的电站,若调用期间实时市场充放电收益为负时,则给予运行成本补偿。
原文可见:《山东电力市场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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