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储能网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对抽水蓄能及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价机制作出进一步明确。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于今日发布公告,解读政策影响并披露公司相关电站分类情况。

根据《通知》,抽水蓄能电站按投产时间划分为三类电价机制:633号文前开工的继续实行政府定价;之后开工的每3–5年按平均成本核定容量电价,并可参与市场交易分享收益;未来部分电站或执行完全市场化补偿机制。同时,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可享受以当地煤电容量电价为基准的容量电价,并按放电能力折算。南网储能披露在运的广蓄二期、惠蓄等7座抽蓄电站属于“第一类”;在建的梅蓄二期、肇庆浪江等9座属于“第二类”。新型储能方面,已建项目是否调整待明确,新建项目预计可获容量电费并参与市场交易。

公司表示,政策实施后抽水蓄能运营将进一步市场化,收益不确定性增加,而新型储能则获得明确电价支持。目前公司在广东、广西等五省区布局相关项目,其中广东已实现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其他省份待进一步明确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