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五期1×60万千瓦煤电扩建项目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五期1×60万千瓦煤电项目锅炉、汽轮机和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五期1×60万千瓦煤电扩建项目 已由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第四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名称为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五期1×60万千瓦煤电项目锅炉、汽轮机和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采购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

招标规模:建设地点: 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五期 1×60 万千瓦煤电扩建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境内航天技术经济开发区。呼和浩特航天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航开区)经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23年3月批准设立,2023年6月确定为自治区级一类开发区。航开区按照“一区五园”布局产业,一体建设航天装备产业园、商业航天产业园、战略性新兴产业园、沙良物流产业园、军民融合产业园。航开区距离呼和浩特市主城区20km,距离白塔国际机场15km,交通条件良好。

规模: 项目本期建设 1×600MW 超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间接空冷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系统和SCR烟气脱硝系统。建设工期: 本期工程计划于2026年12月开工建设,2028年12月投产。

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为锅炉、汽轮机和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锅炉、汽轮机和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材料和相应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设计、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交货地点:项目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厂内车板交货。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9个月内(满足现场工程进度,详见技术规范书)。

项目计划投资:316700.0万元

标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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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所有标段 接收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专用资格条件

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投运日期为准),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具有国内单机容量600MW等级及以上超超临界火电机组不少于2台煤粉锅炉的投运业绩,并同时具有国内单机容量600MW等级及以上超超临界火电机组不少于2台汽轮机及2台发电机投运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以及投运证明等,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体现机组容量和采购设备信息的关键页,未按要求提供视为无效业绩)。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3-16 00:00 至 2026-03-23 23:59(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4-07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如果是双信封,需将一信封和二信封分别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