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近日发布福建公司石狮鸿山热电厂三期1×1000MW机组扩建工程桩基施工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60601116,招标人为国能神福(石狮)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神福(石狮)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福建石狮鸿山热电厂三期扩建工程位于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鸿山镇伍堡集控区21号,是在已建一期2×600MW级超临界抽凝供热机组、二期2×1000MW超超临界火电机组的基础上,本期扩建1×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全烟气脱硫及脱硝装置。本期工程厂址与二期工程紧邻,其地质地震、水文气象、厂区、灰场、煤源、环保、水源等外部条件均已在前期工程中完成论证与规划,项目实施基础条件优越。本项目于2024年7月取得福建省发改委核准批复,项目核准批复名称为“福建石狮鸿山热电厂三期1×1000MW机组扩建工程”;于2025年9月通过国家能源集团投资决策,项目投决批复名称为“福建石狮电厂三期1×100万千瓦扩建项目”。

本工程建设目标为全面落实国家能源集团电力工程建设“两不超、三个零”管理要求,打造“工期短、造价低、质量优、效益好”的精品工程,建设具备“低碳、可靠、高效、灵活、智能”特征的新一代煤电工程,实现高水平达标投产,长周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建设成同地区、同时期、同类型机组中指标最优、造价可比最低的绿色煤电新标杆,确保获得电力行业优质工程奖,争创中国安装协会“安装之星”奖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等国家级奖项。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厂房、锅炉房、煤仓间、一次风机、送风机、灰库、烟囱、脱硫设施、输煤建(构)筑物、封闭圆形煤场、转运站及部分设备等建构筑物的桩基施工,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人须配合桩基静载检测、低应变检测、高应变检测及超声波检测工作,负责检测过程中的开挖及场地平整,完成检测桩头钢套管、桩体内超声波检测预埋管的制作与安装。同时,投标人须配合本标段范围内的相关报规报建工作,并对项目建设实施全面管理,涵盖安全管理、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及工程协调等全部职责。本工程项目工作要求及工作范围仅为列举的最基本要求,可能存在疏忽遗漏,投标人有义务完整考虑工程需要,对相关工作进行建议及补充,且不得因此增加费用。

工程质量方面,桩基施工相关工作服务内容及深度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工程计划总工期为210天,暂定于2026年3月15日开工,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和施工监理单位正式批准的时间为准。

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要求:自2021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等级新建(或扩建)火力发电厂灌注桩桩基施工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等级新建(或扩建)火力发电厂灌注桩桩基施工的项目经理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安全负责人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6-03-09 09:00: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