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丰镇2×600MW煤电项目可研报告编制招标启动
近日,华能集团发布华能北方公司内蒙古华能丰镇2×600MW等容量替代煤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华能北方公司内蒙古华能丰镇2×600MW等容量替代煤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丰镇发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丰镇发电厂隶属于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目前在运4台20万千瓦燃煤机组,均为超高压空冷机组,按照“发改能源〔2019〕431号”文件精神的要求,拟在原厂址内可利用土地上采用等容量替代方式,规划扩建2×60万千瓦超超临界煤电机组。
建设地点: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丰镇市。规模:2×600MW高效超超临界空冷燃煤发电机组。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资料收集、现场勘测;60日内完成报告编制并提供报审版报告;90日内协助招标人完成报告内外审查;协助招标人取得本项目核准文件,直至完成本项目北方公司和华能集团的投资决策。
招标范围:投标人按照国家及电力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设计规程、规范、标准编制内蒙古华能丰镇2×600MW等容量替代煤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不含评审),按审查意见完善可研报告直至通过评审,并负责协助招标人取得本项目核准文件,直至完成本项目北方公司和华能集团的投资决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委托人要求。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全部条件: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专用资格条件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且两项资质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3份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或勘察设计、或EPC总承包合同业绩。若一份合同中同时包含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勘察设计两项工作内容,则按一份有效业绩统计计算。以上业绩须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合同影印件至少包括能够反映合同内容、工作范围的相关页面以及合同签字盖章页。每项业绩须至少提供一张对应的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未提供发票或凭证的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项目负责人(设总)资格要求: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设总)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应与投标人有正式劳动关系,须提供自2025年1月1日至今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具有近年内至少1份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或勘察设计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设总)的业绩,须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关键页影印件,需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职务)或项目负责人任命证明文件,以证明其具备相应项目经理身份及工作经历。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时间:从2026年02月11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3月02日17时00分止。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06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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