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汕头电厂2×1000MW燃煤发电扩建项目烟气脱硫EPC总承包招标
近日,华电集团发布华电汕头电厂2×1000MW燃煤发电扩建项目烟气脱硫EPC总承包招标公告。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公司相关项目华电汕头电厂2×1000MW燃煤发电扩建项目烟气脱硫EPC总承包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汕头华电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地址位于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项目规模为建设容量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除尘设施以及与之配套的项目、设施和公用工程,本工程计划工期18个月,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令为准。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环保岛建筑及安装-华电汕头扩建项目烟气脱硫EPC总承包施工(CHDTDZ041/18-ZB-05201):2台1000MW燃煤发电机组配套的烟气脱硫EPC承包范围包括:高效湿法脱硫装置、烟气余热梯级利用及所涉及到的系统辅助设备、设施的设计、供货(不含烟气余热、再热装置本体供货)、安装、试运行。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投标人不得为本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不得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且不得与这些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两项要求之一: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资质;或具有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业绩应同时满足以下两项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至少2台单机容量1000MW级及以上新建燃煤发电机组配套的湿法脱硫工程EPC总承包的投运业绩;以及应具有至少2台燃煤发电机组配套的烟气冷凝EPC总承包的投运业绩。投标业绩须提供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及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
招标人不接受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6-01-05 11:37到2026-01-12 17:00。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01-26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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