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国家标准《大中型火力发电厂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

1.增加了二氧化碳捕集系统、掺烧零碳燃料等清洁降碳设计要求,增加了机组设计度电碳排放量的计算方法。

2.修改了深度调峰、快速变负荷、宽负荷高效、启停调峰等高效调节设计要求。

3.增加了汽轮机设备及系统和储热系统等有关设计要求。

4.增加了智能管理功能有关设计要求。

5.增加了厂址等有关设计要求。

6.完善了建筑设计和结构设计的要求。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

详情如下: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国家标准

《大中型火力发电厂设计标准(征求

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开展〈大中型火力发电厂设计标准〉编制工作的函》(建司局函标〔2024〕104号),我部组织电力规划总院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了国家标准《大中型火力发电厂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6年1月20日

0_001.jpg0_002.jpg0_003.jpg0_004.jpg0_005.jpg0_006.jpg0_007.jpg0_008.jpg0_009.jpg0_010.jpg0_011.jpg0_012.jpg0_013.jpg0_014.jpg0_015.jpg0_016.jpg0_017.jpg0_018.jpg0_019.jpg0_020.jpg0_021.jpg0_022.jpg0_023.jpg0_024.jpg0_025.jpg0_026.jpg0_027.jpg0_028.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