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大中型火力发电厂设计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1月2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国家标准《大中型火力发电厂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
1.增加了二氧化碳捕集系统、掺烧零碳燃料等清洁降碳设计要求,增加了机组设计度电碳排放量的计算方法。
2.修改了深度调峰、快速变负荷、宽负荷高效、启停调峰等高效调节设计要求。
3.增加了汽轮机设备及系统和储热系统等有关设计要求。
4.增加了智能管理功能有关设计要求。
5.增加了厂址等有关设计要求。
6.完善了建筑设计和结构设计的要求。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
详情如下: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国家标准
《大中型火力发电厂设计标准(征求
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开展〈大中型火力发电厂设计标准〉编制工作的函》(建司局函标〔2024〕104号),我部组织电力规划总院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了国家标准《大中型火力发电厂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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