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煤电整合项目前期工程招标启动,将建设2×67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
近日,华能集团发布华能山东分公司济宁(运河)煤电整合项目前期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华能山东分公司济宁(运河)煤电整合项目前期工程咨询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济宁运河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位于 山东省。标段划分为华能山东分公司济宁(运河)煤电整合项目前期工程咨询服务标段包1,服务地点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长沟镇。服 务 期6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山东分公司济宁(运河)煤电整合项目前期工程咨询等服务项目。本次招标为新建2×670MW超超临界燃煤热电联产机组项目编制并完成审查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热电联产规划;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报告;节能报告;地质灾害评估报告;接入系统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煤耗、能耗减量替代方案;净空测绘评估报告编制;社会稳定风险分析、风险评估报告;地震安全性评价;大件运输方案;5、6号机组凉水塔结构鉴定报告;厂外输煤设计方案14项专题报告编制等前期工程咨询服务,通过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或国家电网及上级单位评审取得评审意见并收口。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满足下列条件: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专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证书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证书。业绩要求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项600MW级及以上煤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或设计合同业绩,须提供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及关键内容页的合同影印件,并同时提供每项业绩对应的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未提供发票的业绩按无效处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28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2月04日17时00分止。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02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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