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0MW电厂扩建桩基工程招标公告,现正公开招标中
国家能源集团近日发布福建公司泉州电厂三期2×660MW扩建工程桩基工程项目Ⅰ、Ⅱ标段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60600724,招标人为国能(泉州)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泉州)热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国能(泉州)热电有限公司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南埔镇泉港石化工业园区,由福建公司、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省属国企)、泉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市属国企)投资建设,股比分别为72%、23%、5%。电厂现有4台机组,其中一期2×300MW亚临界燃煤机组于2006年投产,于2010年实施供热改造,最大供热能力490吨/小时;二期2×670MW超临界燃煤机组于2012年投产,于2017年实施供热改造,最大供热能力680吨/小时。目前,一、二期4台机组最大供热能力1170吨/小时,向泉港石化工业园区内的企业供应工业蒸汽,2024年实际对外总供热量1112万吉焦。本期工程扩建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单台机组额定供热量360t/h,最大供热量470t/h,供热蒸汽参数为4.3MPa(g),430℃。
本项目前期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已取得所有相关支持性文件。接入系统、社稳、水资源、水土保持、安全预评价、节能评价及环评报告等11个专题已经取得审查意见或批复文件。其中,2023年11月24日可研报告通过电力规划设计总院评审;2023年11月02日取得国家能源集团立项批复;2023年12月29日取得省发改委项目核准,2024年7月17日取得省发改委热电联产变更批复;2024年12月23日取得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环评报告的批复。2024年7月18日项目通过国家能源集团技经院投资决策阶段审查评估;2024年10月24日通过国家能源集团投资专家咨询委员会审查并同意投决建设该项目,2025年7月18日取得集团投资决策批复。
工程建设目标:全面贯彻落实“两不超、三个零”指导意见,建设以“深调峰、快调节、强支撑、宽负荷、高韧性、低排放多联供、智能化”特征的新一代煤电示范工程。实现高水平达标投产,长周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建设成同地区、同时期、同类型机组中,指标最优、造价可比最低的绿色煤电新标杆,获得中国电力优质工程 ,争创国家级优质工程奖。
泉州电厂三期2×660MW扩建工程桩基工程项目Ⅰ标段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国能(泉州)热电有限公司三期2×660MW扩建工程桩基工程分为Ⅰ、Ⅱ两个标段,本标段为桩基Ⅰ标段。
本标段为国能(泉州)热电有限公司三期2×660MW扩建工程主厂房区域灌注桩桩基工程施工。主要区域包含:汽机除氧间、锅炉房(含渣仓捞渣机等)、煤仓间及磨煤机、集控楼、电除尘器、送风机支架及风机、引风机支架及风机、汽机基础、灰管支架、厂区综合管架、网络及GIS室、变压器、防火墙及母线支架等区域。
项目工期:本项目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总工期不超180天。(具体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各区域实际开工日期及具体工期以招标人和施工监理批准的时间为准)。
项目地点:泉州电厂三期2×660MW扩建工程桩基工程场地主厂房区域。
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方面,自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份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等级新建(或扩建)火力发电厂灌注桩桩基施工合同业绩,且均已完工满1年及以上。须提供包含合同关键信息页及最终用户盖章的投运证明扫描件。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具有至少1个同类项目项目经理工作经历,须提供合同或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拟任安全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6-02-26 09:00:00(北京时间)

泉州电厂三期2×660MW扩建工程桩基工程项目Ⅱ标段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国能(泉州)热电有限公司三期2×660MW扩建工程桩基工程分为Ⅰ、Ⅱ两个标段,本标段为桩基Ⅱ标段。
本标段为国能(泉州)热电有限公司三期2×660MW扩建工程外围区域灌注桩桩基工程施工。主要区域包含:烟囱、脱硫区域与脱硫废水零排放装置区域、灰库、供气中心区域、燃料系统区域、尿素水解车间区域、电解海水制氯区域、循环水区域、危废库、其它辅助建筑物等。
项目工期:本项目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总工期不超180天。(具体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各区域实际开工日期及具体工期以招标人和施工监理批准的时间为准)。
项目地点:泉州电厂三期2×660MW扩建工程桩基工程场地主厂房区域。
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要求为:自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份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等级新建或扩建火力发电厂灌注桩桩基施工的合同业绩,且均已完工1年及以上。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及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应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签订时间及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为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项目自投运至投标截止日已满1年的材料。
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须具有至少1个同类项目项目经理工作经历,须提供能证明其经历的合同或验收证明等盖章材料。拟任安全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6-02-26 09: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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